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正文

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4市反馈督察情况

2024-04-02  来源: 内蒙古金融网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内蒙古对呼伦贝尔市、通辽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本网讯: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内蒙古对呼伦贝尔市、通辽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经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向被督察市进行反馈。

  本轮自治区督察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部署和要求,对盟市党委和政府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开展全面“政治体检”,主要体现了“两

个服务”,实现了“一个转型”。围绕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把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条例》作为督察重点,对照自治区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的生态全要素目标和任务,加强工作监督,压实被督察地方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责任,服务“屏障建设”。围绕“把全要素全方位治理的格局立起来,把生态经济体系立起来,把保护生态环境的制度机制立起来”要求,紧紧盯住生态环境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切实发挥督察利剑作用,服务“三个立起来”。开展生态“全要素”督察,把草原森林、河湖湿地、农田耕地、沙化荒漠化土地生态保护修复,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产业绿色低碳发展、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责任清单情况、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和屏障办发挥作用情况等要素,全部纳入督察范围,切实把保护好全区“大生态”这篇文章推深做实,实现了以环境污染督察为重点到生态系统督察与污染防治全覆盖的转型升级。

 

 督察要求,4市要始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的重要指示精神,把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作为必须牢记的“国之大者”,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进展,高标准完成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任务。

  

督察强调,4市应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自治区党委、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要求向社会公开。

(稿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张旻)

1711000459127541.jpg

1700616010110161.png



内蒙古金融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金融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内蒙古金融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金融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金融网)”的作品,内蒙古金融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Copyright ©  Nmgjr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内蒙古金融网版权所有

邮箱: cfp05@163.com   联系电话: 0471-4952235   传真: 0471-4952269

常年法律顾问:内蒙古若辉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刘富玉  电话:15024934110

                                                           高级合伙人 李文静  电话:1840482333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 蒙ICP备08100000号-1

·内蒙古金融网络传媒中心 中国网通集团提供宽带支持 


金融内蒙古微信公众平台

内蒙古新金融研究院
蒙域在线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