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出台全国首部地市级绿色金融促进条例
2021-10-14 来源: 经济日报 浏览量:本网讯:日前,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湖州市绿色金融促进条例》。作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首部和全国地市级首部绿色金融促进法规,该《条例》旨在推动绿色金融法治化建设,激发绿色金融改革动力,为全国绿色金融改革发展先行探路。
2017年6月,国务院第176次常务会议审定,在浙江、广东、贵州、江西、新疆五省区部分地区,建设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在体制机制上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作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田”,湖州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探索工作,累计取得40多项创新性实践成果。此次开展绿色金融立法,标志着湖州绿色金融改革发展实现了从制度探索、标准建设到立法促进的跨越。
该《条例》分为总则、产品与服务、碳减排与碳金融、标准与数字化改革、激励与保障、法律责任、附则,共七章四十五条,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坚持绿色赋能和问题导向,充分彰显湖州特色。围绕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条例》首次以法规形式明确了碳减排与碳金融的政策措施,针对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业、居民生活等六大领域的碳减排作出制度安排,首次将碳排放信息披露、项目碳评价、企业碳评价等基础性、前瞻性制度列入地方性法规,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
《条例》还聚焦绿色发展共建共富,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从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担保、绿色投融资等多个维度,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明确将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纳入财政政策体系予以专项支持,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加大对绿色农业、绿色工业、绿色服务业和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立法规定一系列激励、保障和促进措施,有助于破解绿色金融创新动力不足、标准评价体系不健全等问题,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积累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湖州市金融办负责人说,随着越来越多金融机构和企业,从绿色金融的怀疑者、观望者逐渐变为参与者和创新者,绿色金融的“通衢大道”在湖州越走越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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